李东生:深圳个税起征点可在全国基础上浮20%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建议,个税起征点应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浮动,定期调整。而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也建议,像广州、深圳等生活成本高的城市应在全国起征点的基础上再上浮20%左右。

定期调整个税缴纳金额

李东生在建议中指出,1994年新税制改革之后,个人所得税收入强劲增长,从1994年的73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4837亿元,年复合平均增幅达到28%,是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他说,近年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左右,是个人所得税中最主要的征收项目,而普通工薪阶层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主体,2008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下纳税人缴纳的税额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65%。

因此,李东生认为,应该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减除费用,并随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浮动,定期调整。同时,考虑东西部地区消费水平的差异,实行差异化的减除标准。此外,李东生还说,应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的监管,重点是资本性所得和财产性所得。

外籍人才应优惠缴税

李东生还说,随着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正在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引进国外资金和国外技术向引进国外人才转变。目前我国仅对根据世界银行贷款协议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籍专家、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的外籍专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而绝大部分企业为高科技研发而引进的外籍专家不在优惠范围之内。

因此,李东生建议,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给予外籍专家个人所得税优惠,将国家重点扶持产业或项目所聘请的外籍专家纳入优惠范围,享受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个税起征点应体现差异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也说,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提高劳动者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他建议,在综合考虑社会意见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至少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或4000元。同时,允许各省区市和大城市根据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成本、政府财力等,在全国统一的起征点基础上,向上浮动20%以内的比例(不允许向下浮动)。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生活成本高的城市可以再适当提高起征点。

此外,张育彪还说,要提高高收入者的缴税比例,上浮累进税率,最高可考虑提高至50%。同时,也可以实行按家庭为单位纳税的新制度,设定相应的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的起征点,允许纳税人选择按个人或按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这样家庭负担较重的家庭可以降低税负,更加彰显公平。

广东地税局副局长王南健:

目前税收方式高收入者易逃税

“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是个逐步推进的过程,要一步一步来。”对于起征点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地税局副局长王南健提出我国目前税收征收的缺陷,因涉税信息收集做得不够全面,导致高收入者实际交税却只占很少的一部分,税收征缴方式应该将个人的所有信息汇集到一块,使得涉税信息都不会遗漏。

针对税务的征收问题,除了赞成提高个税的起征点,王南健更希望全国性的涉税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但是目前,我国主涉税信息收集做得很不够,还不够全面。比如目前针对经济收入来源的税收,仅仅是针对工资收入、股票收益、房地产等,但是还有更多的比如跨省跨国的很多隐性的经济来源,无法纳入税收范围。这就导致现在有钱的高收入的,甚至是有巨额收入的人,其实际交税却只占很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