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次明确指出:公租房以40平方米为主(2)

关于保障房

面积:公租房单套以40平方米为主

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明确公租房的面积: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而去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公租房面积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一年以后,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规定:公租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40平方米的户型,是一居室,有厨房有卫生间,具备基本的功能,对于公租房来说已经足够了”。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告诉南都,因为公租房主要是过渡性的,而不是享受性的,住的人基本是以年轻人为主,每家2-3口人,因此,居住面积基本合适。

“公租房的面积控制在适度范围,既不增加租房者的经济压力,还可以激励这些人通过努力而改善住房条件。”王珏林认为,国务院明确规定公租房的面积,就是为了防止因规定比较弹性而在执行中打了折扣。不久前,北京首个入住的公租房———亦城茗苑项目有的户型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

租金:公租房租金略低于市场价

会议中对公租房的租金标准规定较有弹性: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目前,江苏、河北等地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

王珏林认为,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其租金标准肯定不能等于或者超过市场同等住房的租金,“但如果比市场住房的租金低不了多少,就失去了保障意义。”王珏林认为,公租房租金控制在市场租金70%比较可行,公租房租金太低,也会影响公租房建设资金的回笼。

会议明确公租房的保障人群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王珏林认为,国务院将城市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了公租房的保障范围的做法很公平,“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这些困难家庭应当在同等标准下,享受同等的保障房福利。”王珏林还建议,要对入住保障房的家庭对收入、资产、住房情况作跟踪核查,每年都要有退出机制。

质量:保障房质量终身责任制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永久责任,逐步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目前,海南、黑龙江的哈尔滨、湖北武汉等地开始尝试“保障房质量终身负责制”,保障房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要终身追责。哈尔滨整个保障房的质量由政府全程监管,包括保障房的材料购进渠道、品种等。此外,哈尔滨还将工程每阶段的施工情况都列入工程档案,普通市民都可查看。王珏林认为,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规模比较大,但建设保障房的利润较低,为了防止偷工减料等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此外,保障房和商品房相比,保障房的消费监督职能要差些,“保障房质量管理不好,出了问题可能更多,”因此,保障房的质量问题要组织专项检查,长期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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