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积分入户申报材料(单位办理)(4)

(十)随迁子女政策说明及材料

注: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拟引进人员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需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

注: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的可办理异地随迁子女,但须提供随迁子女户口簿(含首页)及出生医学证明。

(十一)技能竞赛文件及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近五年内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十二)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人员提供。

(十三)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近五年内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 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提供。

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十四)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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