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圳积分入深户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根据我市计生部门管理规定,迁户人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列材料:

1.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

注: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办(乡、镇)计生部门盖章,此表不得自行涂改,有效期为6个月。

2.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注:申请积分入户人员或者其配偶为49岁以下女性的,须提供近3个月本市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女方“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如女方不在深圳工作居住,可提供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注:适用于申请积分入户人员本人或者配偶已生育或已怀孕的情况。

(一)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属一孩怀孕或已生育一孩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2)全家户口本。(3)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上下载)。投资纳税迁户人员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4)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5)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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