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有望覆盖全市

不久的将来,深圳“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将纳入社区基层图书馆,实现全市覆盖。前日,市文体旅游局对外公布《深圳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对全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今年4月23日,深圳“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正式启动,目前,深圳市、区图书馆及其分馆共167家公共图书馆及160台自助图书馆已经实现“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读者只要走进有“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标识的公共图书馆,就可以享受资源共享、一卡通借通还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市文体旅游局公布的《指导意见》意味着,不久的将来,统一服务将纳入社区基层图书馆,实现全市覆盖。

据介绍,目前全市已建成公共图书馆(室)643个,其中市级馆3个,区级馆6个,市、区图书馆分馆和街道、社区馆(室)634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的设施网络。但由于资金短缺导致图书长期得不到更新、无专业业务指导、缺少统一配套服务标准等原因,基层图书馆几乎成了“孤岛”,不但不能满足市民的阅读需求,生存都成困难。

《指导意见》预将在深圳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即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联通市图书馆总分馆和各区图书馆总分馆的全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实现全市公共图书馆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和一证通行、通借通还,为市民提供优质、就近、便捷、无差别和均等化的公共图书馆服务。

具体分为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和区图书馆总分馆体系,以实现公共图书馆服务效益最大化。以深圳图书馆为总馆,根据社会需求并调动社会资源在社区、工厂建设直属分馆,布点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以深圳少儿图书馆为总馆,联通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各区图书馆为总馆,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读者需求统一规划,以政府投入和社会共建等方式建设街道分馆和服务人口密集的社区、厂区分馆,以社区图书馆、图书报刊及电子阅览室(室)为延伸服务点,形成“总馆———分馆———社区延伸服务点”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以深圳图书馆为全市公共图书馆网络的中心馆,统筹制订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服务标准、技术标准等,逐渐实现全市统一服务。《指导意见》并对各级公共图书馆建设提出硬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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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 各区(含新区)应单独建设区级图书馆总馆,馆舍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500平方米,文献总藏量不少于45万册,其中图书年更新数量不少于20000种,报刊年订购数量不少于1000种,阅览座席不少于450座。

● 街道图书馆原则上按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单独建设,馆舍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300平方米。文献总藏量不少于12万册,其中图书年更新数量不少于5000种,报刊年订购数量不少于300种,阅览座席不少于130座。

● 社区图书馆原则上按社区范围设置,馆舍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如附近设置了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可以适当减少藏书区面积降低总面积标准,但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文献总藏量不少于4.5万册,其中图书年更新数量不少于2000种,报刊年订购数量不少于150种,阅览座席不少于60座。服务人口3万以下的,不建设独立的公共图书馆,可与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合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