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年要推停车位权属立法

老旧住宅区将试点增设电梯和增加停车位。

市政府办公厅昨天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2012-2013年)》(以下简称《计划》)和《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记者获悉,老旧住宅区迎来好消息:试点增设电梯、增加停车位。

《计划》提出到2013年的“宜居”目标包括六方面内容:居民居住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市民享受到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市民出行更加便捷、舒适、低碳,教育和医疗卫生配置结构和布局实现均衡发展;社会治安步入良性循环;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原特区内外社区二元化差距显著缩小,宜居社区比例超过30%;市民的家园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得到激发。

住房方面,《计划》称,至2010年末,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4.09亿平方米,约810万套。人均居住面积达39平方米,居全国领先水平。为进一步满足居民住房需求,我市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加大城市更新实施力度,力争实现房价收入比逐步下降,不断提高居民的购房能力。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2012年新增安排筹集4万套,新开工不少于3.5万套,竣工1万套。

记者注意到,《计划》提出改善老旧住宅区建筑和配套设施。2013年将对建筑质量较好、配套设施齐全的老旧住宅区进行增设电梯试点,推动停车位权属立法。任务内容包括:在罗湖、福田、南山各选取1个建筑质量较好、配套设施齐备的旧住宅区试点增设电梯,鼓励其他各区、各新区管委会开展试点;各区选取1个老旧住宅小区试点增加停车位,要做到2012年完成前期调查,2013年完成试点。

针对原特区外物业管理薄弱的现状,《计划》提出要解决社区尤其是城中村、旧村的物业管理问题。到2013年实现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