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台风黄橙红预警 学生不用上学单位可放假

 深圳市制定内地首个“公民版台风暴雨防御预案”

我市濒临南海,每年频发的台风、暴雨灾害给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健全完善我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机制,特别是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我市借鉴香港经验制定了《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公众防御指引(试行)》(简称《指引》)和《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规定(试行)》(简称《规定》),其中,《指引》更被有关专家称为内地首个“公民版的台风暴雨防御预案”。昨天市长许勤主持召开的市政府五届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两个文件。

鉴于在我市防灾实践中政府部门防御响应较为及时有力而社会公众的防御响应严重不足,这两个文件着力于提升社会公众的防御意识和能力,着力于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的“扩面提速”。其中《指引》对社会公众在不同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下所应采取的预防和防御措施,提供了较为严谨、详细且针对性强的行动指引,其亮点包括:

首次就学校停课和建议用人单位停工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在黄橙红台风信号、红色暴雨信号等高级别预警信号发布时,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原则建议用人单位安排停工(抢险救灾、医疗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特殊行业除外);将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和灾害防御等级有效结合;建立黄色以上高级别台风预发布机制,提醒社会公众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比如学校提前放学、用人单位提前下班等;扩大覆盖群体,为海上陆地、室内室外、地上地下等不同行业、不同地点的人群提供台风暴雨防御指引;突出了防御重点,针对我市汽车保有量高,建筑工地、危险边坡、低洼易涝区较多、次生灾害频发等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引,如明确提示高级别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时,驾车人应开启警示灯,必要时弃车逃生等;增加了传播渠道,除传统传播渠道外,新增户外LED屏、微博、手机短信、交通诱导屏、地铁机场港口电子显示屏等多种传播渠道,最大限度消除信息传播的“盲区”。

《规定》主要对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传播工作做出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在防灾救灾过程中应采取的措施予以明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