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民办学校优秀教师可获8000元奖励

经年度考核称职的民办学校教师可一次性获得每年6000元的财政奖励,考核优秀者可一次性获得每年8000元的财政奖励,这是记者日前从区政府五届二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宝安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学校优质发展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的。

据了解,该《办法》主要涉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奖励机制、完善购买学位制度、加强教科研指导、加强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鼓励民办学校上等级等六大方面,将惠及宝安64所民办学校11.6万在校学生。“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奖励机制”直接惠及宝安6200多名专任民办学校教师。

据悉,该《办法》正式实施后,民办学校教师教师节慰问金也将由300元提高为600元,达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