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深圳个税按照新规定交税,起征点为3500元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辟谣个税按2000元起征

9月1日起已按3500元征税

昨天有消息传广东、浙江、四川、江苏等地个税征收标准未执行新税法,起征点仍按2000元执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9月1日起已经按照3500元起征点开始征集个税。

刘先生是佛山某能源公司供职的一名员工,刘先生说:“本月8日发工资,发现工资还是按照原来的标准2000元来征收的。” 刘先生拨打税务咨询热线 12366,得到的答复是,“只有9月份的工资才可以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刘先生对此很疑惑:“我想知道国家这个政策和他的说法是一致的吗?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好像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情况。有按3500元的,有按2000元的,还有执行双重标准的都有,我不太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随后记者拨通了广东省税务部门12366咨询热线。得到了这样的答复:“现在是报8月份所得的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旧的个税法。今年9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个税法,9月份发的工资就是按照新的个税法,10月份报税,按照新的个税法来扣除。”

那么深圳的情况如何呢?记者致电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新闻发言人的时候得到明确答复,9月1日开始深圳市民工资按照新的税收开征,起征点为3500元,随后记者走访了深圳市东东抢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人事负责人张小姐告诉记者,这个月公司员工的个税已经按照3500元开始征集,没有按照2000元起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