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2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广东率先在全国对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也作出明确,每人每天6.9元。同时,《办法》规 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定期对高温津贴的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