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救难避险时违章 记录可申请取消

交警公布申请途径,提醒相关不适用情形

救人于危难,法外也有情。深圳“的哥”莫祥均为救休克病童闯红灯、市交警局核实后取消相关处罚的新闻引发市民关注。昨日,深圳交警表示,莫师傅的情况并非唯一个案,今年至今他们共收到此类申请14宗,审核后取消违法记录12宗。

怎么界定

据了解,救助危难及紧急避险等违章后可申请取消违法记录,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21条第三项的相关 条文。昨日,市交警局相关民警介绍,一般来说,符合几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救助危难、紧急避险。一是有人员突发重大疾病需要运送抢救的;二是因发生火灾、交 通事故等需救助伤员的;三是因自然灾害、违法犯罪案件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四是其他危难、紧急避险情形。

如何申请

“当事人可以在救助、避险过程中,或者在救助、避险行为结束后24小时内,向市交警局指挥中心报备(拨打110转交警指挥中心或 0755-83162933)。”这名民警说,报备时要提供车牌号码、事由、行驶路线等详细信息。报备后3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市交警局交通监控大队申请 (景田路与莲花路交叉口,咨询电话83930135)。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一些材料,比如报备车辆的资料,证明危难、紧急避险情形的相应证据,如病例、相关 案、事件或者灾难的材料(如媒体报道等),居委会、单位证明,受救助人的证言等。

相关提醒

那么,是不是申请了就一定会被认定为救助危难及紧急避险呢?昨日,深圳交警提醒,经审核,采用欺骗、不诚信手段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但不予消除违 法记录,还将根据情况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一般性疾病等非危难、非紧急避险情形不适用。同时还提醒,在救人于危难时也要注意安全, 不提倡逆向行驶、高速公路掉头等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交警部门将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救助和避险不能作为完全免责理由。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