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欠薪大检查 9条投诉电话开通

2010年度全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已经展开。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9条举报热线接受市民对违法用人单位的投诉。

此次大检查主要是为了减少元旦、春节期间欠薪案件和劳资纠纷的发生,检查的重点是建筑、加工制造和餐饮娱乐服务等欠薪行为多发的企业。大检查从本月上旬起到2011年1月底止,为期两个多月。

大检查分宣传发动、用人单位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总结巩固等四个阶段。11月上旬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1月中旬至下旬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市区劳动监察机构按各自的职责及辖区范围,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劳动违法行为。

11月下旬至2011年1月中旬为集中检查阶段。由市、区劳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曾被举报投诉、发生过欠薪问题或群体性事件、自查过程中没有按规定整改的用人单位。

2011年1月下旬为总结巩固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总结集中检查的情况,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并依法进行处理。同时针对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促使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规范用工行为,提高管理水平。(记者 杨丽萍 通讯员 龚婷)

举报专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333

福田区劳动局 82918291

罗湖区劳动局 25438399

南山区劳动局 26665374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5228431

宝安区劳动局 29990000

龙岗区劳动局 28917170

光明新区社会管理局 88211835

网上申报用工信息指南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下列信息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二)劳动者名册;(三)订立、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四)工资发放基本情况;(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基本情况;(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七)劳动用工的其他信息。

我市已建立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制度。为方便用人单位及时上网申报用工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开通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网上申报系统,用人单位申报方法为:

(一)直接登陆http://ldjc.sz12333.gov.cn/ldjcOutWeb/index.jsp(区分大小写),或者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网站“http://www.szhrss.gov.cn”主页,点击“办事大厅”,在“网上申报系统”栏目中进入“电子监察申报”。(二)用人单位初次登录,请点击“开通用户”,按要求填入内容,设置密码。

用人单位申报劳动用工信息应当全面、及时、准确。已申报劳动用工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通过系统更新劳动用工信息。对申报信息不实、逾期未申报的,劳动行政部门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坪山新区社会管理局 8462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