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2年度单位申办引进在职人才办理流程

办事说明:

(一)网上申报

1、信息填报和提交

可由拟调干人员本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也可由用人单位直接为拟调干人员填报信息后提交

拟调干人员本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

A、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

B、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调干”,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当年度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

C、点击选择政策条款和呈报单位后保存。

信息填报后,需跟用人单位经办人联系,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提交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经办人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调干申报”,系统将显示本单位拟调干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用人单位填报信息并提交

A、已进行人才引进立户注册的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

B、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业务申报”——“调干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C、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当年度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点击选择政策条款后提交。

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业务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提交。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如本人身份证号已正常升位为18位号码,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

3、如 “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录入。

4、申报信息须由呈报单位成功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

5、呈报单位及拟调干人员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调干的,责任由本人或呈报单位承担。

(二)信息预审

1、对于符合核准条件的人员,信息提交后,系统会自动进行预审,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人员,信息提交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分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呈报单位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三)提交书面材料

具有人事保管权的呈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须由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须在预审通过后6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如预审通过后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不足60日的,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顺序排列装订。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及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于申报材料及人事档案真实、准确、齐全且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如发现书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呈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呈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深圳市2012年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做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申报信息修改

1、已在系统提交信息但尚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 —— “调干业务” ,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并提交。对于符合审批类条件且申报信息在信息预审环节的,须待预审结束再点击“撤回信息”后修改,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2、已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人才引进申报系统提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审批完毕的,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 —— “调干业务” 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 ——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3、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可修改或(终止)撤消调干申报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调动通知及入户指标卡上的信息,且身份证号与姓名不能同时更改。

修改信息: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 ——选择“调干业务进度” ——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打印《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终止)撤消信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 —— “调干业务”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

(七)进度查询

单位查询

信息提交后,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 ——选择“调干业务” ——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办事大厅” —— “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八)办理结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审批通过的市外调入人员,呈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领取《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

(九)后续事项

1、拟调干人员持《调动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调干人员持《调动通知》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相关部门办理干部调出、户籍迁出等手续。

3、拟调干人员持调出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和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我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拟调干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深圳2012年度单位申办引进在职人才办理流程

《深圳市入户指标卡》一年内有效。

五、办理流程图

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办理流程图

深圳2012年度单位申办引进在职人才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