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上网查询发票真实性方可记账

广东出台全国首个网络发票管理办法

上网查发票真实性方可记账

员工会不会拿假发票来报销?单位财务可通过系统查询“网络发票”的真实性来验证。广东省地税局近日出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发票网络开具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网络发票”的具体操作。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的网络开具发票管理办法。

以前,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由发票印制时预先印刷,现在的网络发票则由发票在线系统自动随机赋码,加上打印在票面上的防伪码及二维码,大大增加了网络开具发票的伪造难度和克隆难度。

《办法》规定,纳税人可通过发票在线系统生成发票记账清单,作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发票在线系统记录了纳税人网络开具发票的真实信息,通过发票在线系统打印的记账清单已完全可满足企业会计记账原始凭证的需要,且数据还可以查询核对,保证了会计核算数据的真实性,网络开具的发票也没有再单独设立存根联和记账联的必要。

这次的《办法》对财务人员操守有规定,单位和个人取得网络开具的发票,应及时查验发票数据真实性,经查验数据真实的发票,才能作为财务付款和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对不真实的发票应不予接受,同时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和财务核算。如财务人员用假发票记账和抵扣,数额达量刑标准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广东已全面覆盖地税所管行业,基本实现了发票网络化、电子化,实现了从“管票”到“管数”的转变。

“网络发票”目前在广州已全面推广。财务人员可通过省地税局网站http://www.gdltax.gov.cn/portal/gd/index.htm的“发票查询”栏查核发票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