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下月生效 照顾未参保劳动者

《社会保险法》下月生效 照顾未参保劳动者

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已达954.8万人,参保人数、参保率均为全国最高。随着《社会保险法》从下月起生效,未参保的劳动者也能享受到政策照顾。这是记者昨日从该局了解到的。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深圳将严格按照国家的保险法来执行。据7月1日即将生效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如果企业不支付工伤赔偿,工伤工人还有保险基金可以“依靠”。所谓先行支付,即是指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拒绝向未参保的劳动者赔付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