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人委:双胞胎不享受积分入学加分

深圳市卫人委指双胞胎不属独生子女,因此无法享受相关优惠。

深圳市卫人委:双胞胎不享受积分入学加分

市卫人委: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子女除了在入学方面外,在“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奖励金”等方面也不享受优惠。

日前,深圳市各区陆续发布了2013年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的相关政策,而针对一些区提出的“独生子女加分”,有家长就“双胞胎为什么无法享受优惠” 提出质疑。对此,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回应,独生子女加分属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待在教育政策中的落实,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学生不享有此项优惠。

今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政策多区作出调整。除了基础分外,龙岗、福田和罗湖三区都设置了加分,独生子女以及在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居住的时间都可加分。

比如福田区历年的招生政策中均有“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的条例。而今年实行的“积分入学”对于适龄学生的各项条件进行了更加精确的量化,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将计划生育优待政策更加明确地体现在了招生政策中”,因此才有独生子女“加三分”的政策出台。

福田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有 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中的第四款:“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的规定,此项加分属于计划生育优待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所以未领取独生子女 证的孩子均不享有此项加分。

罗湖区、龙岗区在招生政策中亦对独生子女实行加分,而双胞胎则无法享受优惠,导致有些双胞胎家长认为此举不公平。

昨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回应,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六章第五十七条规定,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 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子女除了在入学方面外,在“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奖励金”等方面也不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