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坪山新区今年实行“积分入学”

今年我市已有四个区实行积分入学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获悉,该新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录取将实行“积分入学”的办法,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和积分,按顺序进行录取。

记者了解到,坪山新区已公布了“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暂行方案”,规定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将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和积分,按顺序进行录取。

据介绍,该新区根据申请者的户籍和住房情况,把学位类型分为6类,依次为坪山新区户籍、自有房,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坪山新区户籍、租房,深圳 其他区户籍、租房,非深户籍、自有房,非深户籍、租房。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者,每个申请人在网上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本人所在学区的学 校,第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为分流志愿。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以“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 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具体地说,即第一志愿学校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按1、2、3……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对超出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符合就读条件的申请人, 将按志愿和积分进行调剂,积分排序是根据家长的计生情况、学区内居住时长、社保(营业执照)的购买(营业)时长进行计算积分,居住、社保(营业执照)时长 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其中居住每满1个月得1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20分。社保(营业执照)在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工伤保险 或营业执照连续缴费或营业满一年(12个月)的基础上,根据该儿童父母累计已缴费或已营业时长最长的一方计算,每满1个月得1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最高 分不超过120分。已办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可获得60分的积分。

另外,坪山新区2013年招生将实施“学区住房限制措施”,即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 相同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用该房成功申请学位的住户小孩,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仍在原学区,该房屋将被招生系统锁定,其他家庭的小孩不得再用该房申请学 位。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表示,未录取到该新区公办学校就读,但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适龄儿童,可由教育部门安排或家长自由选择该区的民办学 校就读。该类学生可享受《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即: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 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据记者了解,根据各区出台的政策,今年我市至少有龙岗区、福田区、罗湖区和坪山新区将实行“积分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