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2012年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办事说明:

一、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的深圳户籍户口本身份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合同(同一份住宅类租赁合同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所用)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4.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社保清单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工商信息单(注:社保和营业执照二种选一)。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程序

1.准备阶段:4 月上旬

对照要求,准备升学资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 4月18 日—5 月10日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教育在线—基础教育(http://bajjk.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初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3.学校初审:5月12日— 5月15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4.部门审核:5月23日—6月19日

各部门完成全区初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各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及时跟踪及查询自己孩子的“两免”审核情况。

5.公布名单:7月7日—7月8日

家长到小学毕业学校或申请的初中查询录取情况。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6.报到注册:7月15日前完成

各初中在7月15日前接受录取学生的报到注册。家长要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网上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非深圳户籍学生报到时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资料原件

三、新生录取原则和顺序,学位类型和具体录取顺序

(一)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资料情况将我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6类,依次如下

1.学位类型1:宝安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2.学位类型2: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3.学位类型3:宝安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4.学位类型4: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5.学位类型5: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6.学位类型6: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注:各街道教育办可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在以上学位类型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细则补充。

(二)录取顺序和原则

1.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

2.同一学位类型中,按以下顺序录取:首先,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次,父母有一方或一方以上是深圳户籍的优先录取;再次,以缴纳社保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间长短顺序安排

3.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调整到民办学校的公派学位

4.特别提醒: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是录取学校,最终录取学校需待登记情况汇总后,由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根据有关规定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安排录取学校。

(三)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