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第一批录取时间

经市教育局领导批准,我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招生的录取标准已公布。第一批学校即省一级普通高中和第一批公办普高择校生的录取工作,于7月15日至16日进行。

我市高中第一批录取标准公布

录取工作今天开始,阳光招生以分数比高低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经市教育局领导批准,我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招生的录取标准已公布。第一批学校即省一级普通高中和第一批公办普高择校生的录取工作,于7月15日至16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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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考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考生所报志愿、学科成绩等级、六科标准总分及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划定。各学校招收的正取生按考生志愿、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1∶1出档,各学校招收择校生,必须执行教育部关于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中招工作安排,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分别于7月15~16日、17~18日进行录取。列为第三批第一阶段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专学校在7月21日至8月5日在广州进行录取,第二阶段学校在8月7日~8日进行录取。

2011年我市高中招生录取将继续强化“阳光招生”,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据介绍,今年我市中招继续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学校在本校内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招生,录取流程非常明晰。首先,中招录取系统按设定投档原则自动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投档,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当系统检索到某一具体考生时,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1个志愿学校,再检索该批的第2个志愿学校,依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果检索完该批的最后一个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则转入下一批学校,按成绩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第1、2、3个志愿的投档条件,则该生将被其第1个志愿学校先录取,不能投档到第2或第3个志愿的学校。

按上述规则检索投档,当各招生学校的投档数达到本校招生计划数时,最后一位投档考生的分数即为该校的录取分数线。然后招生学校网上阅档及录取,最后是市招考部门审核录取名单。整个过程“以分数比高低、见分晓”,杜绝人为因素。每批录取工作结束的第2天,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如不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