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2家机构可代理个人申办入户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获悉,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于昨日启动。12家机构可代理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须先立户。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特别提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业务,须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无指标限制。同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人才引进业务,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人事代理部、深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12家机构可代理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继续为业务量较大的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凡市属用人单位一次性申报高校毕业生接收材料超过50份的,或者一次性申报调干或招调工材料超过30份的,可提前3个工作日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预约上门审核材料。

今年的人才引进业务,简化了申报材料,优化了申报流程:取消“已办理就业登记”作为申办积分入户基本条件;取消配偶材料同审要求,取消不随迁子女材料审查要求;简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延长部分证明材料有效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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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提示

1.首先需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信息,可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办事大厅”栏目“网上申报系统”中链接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业务申报系统。咨询电话:12333、82108904

2.用人单位立户登记后,可申报本单位人才引进信息;个人也可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测评是否符合深圳人才引进的条件,并提交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申办。

3.已经系统成功提交人才引进信息的单位应及时提交书面材料。

4.实行全年度滚动式办理:立户登记时间为全年度工作日;网上申报信息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2013年2月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 2012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