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大专毕业生可以个人申报入深户,15类人员可调干

今年我市招调工政策有重大调整。今后招调工一律通过积分入户,当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累计积分达到100分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入户。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暂定一年。

2012年我市人才引进工作4月12日启动,政策有多项调整

工人招调入户均实行积分入户,由单位申报积分入户者可加10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在其官网公布了我市今年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文件,人才引进工作将于4月12日启动。今年的政策有多项调整:以个人身份入户范围扩大,符合条件的大专学历毕业生也可以个人身份入户;对申请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统一平台综合打分,工人招调入户均实行积分入户,积分入户分值为100分;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6个月以上的拟引进人员,如由用人单位申报积分入户可加10分。

以个人身份入户范围扩大到大专毕业生

我市今年人才引进工作包括3项业务:调干、接收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在接收毕业生方面,我市今年将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来深工作创业,扩大以个人身份入户毕业生范围,大专学历毕业生也可以个人身份入户。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二、本市院校毕业生;三、本市生源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的,应提供在本市就(创)业证明材料。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的毕业生,应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接收手续。

“招工”和“调工”均实行积分入户

往年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仅限于以“招工”形式办理,同时还会出台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并办理正式招工手续且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人,按“调工”办理;对未就业、无工作关系,但符合我市户籍迁入规定条件的人员,按“招工”办理。

但今年招调工人入户本市的,均适用《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这意味着工人入户深圳的,无论是“招工”还是“调工”,均实施积分入户政策。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

申请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6项基本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未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符合基本条件、分值达到100分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此外,持有本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的毕业生,可视同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由单位申报积分入户者可加10分

在今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业务中,如由用人单位申报可加10分,符合此条件需拟引进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6个月以上。

此外,关于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取消相应学历要求,其余仍按以往标准积分,即须获得两个以上模块的合格证书方可按相应职业资格等级积分,两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均为中级职业资格或一个为中级、另一个为高级的,按中级职业资格积分,两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均为高级职业资格的,按高级职业资格积分。所有模块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多于两个模块的不予重复计分。

15类人员可“核准”调干入户

“调干”指从市外调入符合干部调配规定的国内在职人员,对留学人员也按照该办法接收。“调干”办理的方式有“核准”和“审批”2种:符合“核准”条件的拟引进人员,申报系统自动预审通过,对拟引进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社会保险或纳税额等条件有较高的要求;“审批”的办理方式对拟引进人员条件要求相对“核准”的条件宽松一些,但拟引进人员的基本资料需要通过人工审核,计划指标的审批综合考虑拟引进人员的条件,并结合本市产业需求等情况,实行择优下达。

根据《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15类人员可“核准”调干入户,包括: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8周岁以下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留学人员直接来深创业、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等。其中有14类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办引进,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此外,11类人员可“审批”调干入户。

招调工年龄48周岁以下

根据最新公布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深圳,一律通过积分入户,不再走招调工方式。

据了解,申请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未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积分入户核准分值为100分

当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积分入户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的申报人员名单予以滚动公示。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受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经审核同意的积分入户人员迁户时,如系农业户口,可予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其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选择随其同时迁户;其配偶随迁入户按本市政策性随迁有关规定办理。

五类人员核准分值超100

据了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本市人才引进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发布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项及分值表。根据此次公布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5类人员仅“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一项的分值就为100分,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直接办理入户手续。这5类人员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此外,对于持有本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的毕业生,可视同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不缴清超龄养老保险费不予出具调令

针对部分调入人员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别强调,根据《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调干人员超过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起征年龄的,须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对于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须在调入单位、拟调入人员明确知晓而且愿意按规定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再提出调入申请。

对弄虚作假者永久取消人才引进申请资格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拟引进人员应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暂停其办理人才引进业务3年,并永久取消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所有的人才引进业务办理资格;拟引进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将其行为记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并永久取消其所有的人才引进业务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人才引进”栏目发布本年度各项人才引进政策及详细的业务指南,供办事人员查阅;也将编发人才引进业务办事指南资料并向社会发放;办事人员亦可直接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咨询,或拨打电话12333、82108904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