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旧身份证不能积分入户

用旧身份证积分入户遇阻

我市已向2759人下达入户指标

“我申报积分入户的分值达到112分,但由于使用旧身份证申报积分入户,至今未能获得入户指标。”读者张宇(化名)昨天向晶报记者反映自己在积分入户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对此,市职介中心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其旧身份证已经失效,根据规定不能下达入户指标。记者还了解到,深圳市目前已经向2759名外来务工人员下达了积分入户指标。

使用旧身份证未获指标

1999年来深圳工作的张宇2000年开始参加社保。“由于我参加社保用的是旧身份证,这次办理积分入户的时候,输入新的身份证号后查不到我的参保信息,所以我继续用旧身份证申报积分入户。”张宇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根据《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操作指引(2010年度)》规定:如果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张宇也告诉记者,在办理积分入户手续时,已经提交了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为何张宇仍然无法获得积分入户指标?对此,市职介中心求职招聘业务部副部长刘晓渝说,的确有部分申报人存在新旧身份证号信息对不上的情况,但他们都按照规定开具了公安机关的证明,并且按照有效的身份证号进行了申报,这些人都能顺利获得入户指标。“申报时的身份有效是前提!张宇明明已经在使用新的身份证号,却要用旧的身份证号申报,而这个旧的身份证号在公安机关的系统里面已经是失效的号码。用失效的身份证号码申报积分入户,当然不能下达入户指标。”刘晓渝解释说。

第二批214人指标已下达

继对2545人下达首批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计划指标之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对214人下达第二批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纳入本次计划指标下达名单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须于12月6日前由所属用人单位或个人申办代理机构按市区事权划分原则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区(新区)招调工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