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招考公告,2011年11月10日(4)

四、笔试

时 间: 2011年12月3日(星期六)

科  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素质测试两科

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现场查询。

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共同科目外,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3A001-1103A129)考《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3B001-1103B126)考《行政执法素质测试》。各科目考试大纲请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查询。(申论、行测复习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有效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分数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并根据本职位拟招人数(Y),按照该职位面试名额(R:当1≤Y≤10时,R=3Y;当10<Y≤30时,R=2Y+10)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其他笔试合格的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排名及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将于2011年12月13日15: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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