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2011年11月10日

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1年11月10日)

一、本次公开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各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11月10日发布招考公告,11月11日上午10: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进行网上报名,11月30日10:00至12月2日17: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12月3日笔试,12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12月15日资格初审,12月21日至22日面试,12月23日公布总成绩,12月25日体检。

二、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毕业(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10年、2011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1年底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为应届毕业生。

“暂缓就业手续”是指以下手续之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之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与原毕业学校签订并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虽未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但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被学校正式派遣,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毕业院校、高等教育部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尚未就业派遣证明材料(如协议书、未就业派遣证明等)。

三、还有哪些情形可以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以下四类人员无论是否就业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一)深圳院校、深圳生源,且2010年、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毕业生。

(二)深圳户籍人员的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非深圳户籍配偶。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四)已毕业且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中属深圳生源或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且2010年、2011 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需注意: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深圳生源毕业生被学校正式派遣至深圳就业并落户后,不能再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四、深圳院校指哪些院校?

深圳院校是指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五、深圳生源如何界定?

深圳生源是指以深圳户籍考入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外、境外院校)就读的人员。

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认定和计算?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除在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军队师级(含相当师级)及以上单位外,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11月1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截止时间以毕业证颁发时间为准)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经历,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截止时间以学位证颁发时间为准)的经历,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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