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残疾人免票限制户籍

今天恰好是首个全国“肢残人活动日”,然而,栾先生和李先生却遇到了烦心事。8月9日下午,栾先生和李先生在深圳市科学馆地铁站乘坐地铁时,地铁站拒绝让他们免票上车,两位残疾人因此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两位残疾人认为深圳地铁有关深圳户籍残疾人才可免费乘车的规定与广东省相关规定相悖,于是,他们昨日向深圳市交委会寄出了投诉信。

残疾人:我们有权免费乘车 8月9日下午,来自辽宁的栾先生和来自北京的李先生来到科学馆地铁站,欲凭《中国残疾人证(三级)》免费乘坐地铁,可是却被地铁工作人员拒绝,地铁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深圳地铁集团规定,只有拥有深圳户籍的残疾人才可以根据残疾程度优惠或免费乘车。但两位残疾人却认为,《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规定,盲人和重度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地铁工作人员在多次拒绝了两人的要求后,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报警,并导致栾先生和李先生滞留地铁站长达5个多小时。

地铁站:只是按规定执行

对于残疾人乘车该如何优惠,地铁集团是如何规定的?昨日,记者来到科学馆地铁站采访。对于此事,地铁站工作人员强调,地铁集团是根据《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的相关规定才不向外地残疾人实施优惠的。记者看到,地铁站内也确实贴有地铁公司制定的《乘客须知》,《乘客须知》其中一条规定“盲人一级残疾和二级残疾可享受免费或票价优惠,其他持残疾人证的深圳户籍人员可享受同样待遇”。因此,地铁站工作人员称,自己只是按照规定办事。因为栾先生和李先生没有深圳户籍,且持的是三级残疾人证,所以按集团规定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律师:规定应依法修订

尽管有地铁公司的说法,栾先生和李先生仍然不服,为此,他们请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为他们维权。昨日,庞律师对记者解释,《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出台日期是2005年12月,而《广东残疾人扶助办法》是2007年3月出台的。根据下位法、旧法应遵循上位法、新法的原则,地铁公司是不能以《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作为借口拒绝给外地残疾人优惠的。

因此,栾先生和李先生昨日将一封《不向外地残疾人免费开放的投诉信》交给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投诉深圳地铁集团公司相关做法,并在等待答复。

昨日下午3时,一名来自辽宁的残疾人准备乘坐深圳地铁前往火车站,他要求免票但被地铁工作人员拒绝,经他联系,深圳一家公益机构及其律师赶到现场为其维权,截至昨晚8时30分,双方仍在地铁站僵持。

地铁拒给两外地残疾人免票

55岁的栾先生是辽宁鞍山一名肢体三级残疾的残疾人。昨日下午3时30分,他去地铁科学馆站坐车。他说,按照2007年实施的《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规定,不管户籍是否属于深圳,“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不料,这次他被地铁站工作人员拦下,后者告诉他:不能免票,也没有优惠。与此同时,来自北京的残疾人李先生也被地铁公司拦下,与栾先生一样,他也是肢体三级残疾。栾先生随后联系了深圳的公益机构衡平机构,该机构的一名律师也随同赶到。

昨晚7时30分,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地铁站的负责人请栾先生进办公室休息,不过,她表示不管怎样,按照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栾先生不能享受票价优惠。律师庞先生要求地铁站方面出示相关规定,地铁站负责人表示,规定在集团公司那里。

公益律师将向市交委反映情况

记者在该地铁站D出口墙壁上看到了地铁方面制作的“乘客须知”,其中规定,盲人一级残疾和二级残疾可享受免费或票价优惠,其他持残疾人证的深圳户籍人员可享受同样待遇。记者发现,这一规定与《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矛盾,后者规定享受优惠的残疾人不分户籍所在地。

据悉,此前揭阳籍残疾人夏楚辉在广州乘公共交通工具,被告知揭阳的残疾证无法在广州使用,他向广东省法制办反映情况,后者答复:“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在我省各地乘坐城市市内交通工具时,不论户籍在何地,均可按《办法》享受免费或减半缴费待遇。同时要对照《办法》规定,对行政区域内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或修订。”

庞律师表示,如果地铁站方面拒绝栾先生享受票价优惠的要求,他今天将向市交委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