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机构收费普涨300元

深圳市养老机构收费标准调整,养老收费每月普涨300元。

深圳市发改委网站近日挂出一份有关调整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的文件,显示全市养老福利机构托养服务收费将有所上涨,包括伙食费、护理服务费、床位费等都不同程度上涨,经测算,每月合计日常费用涨幅至少在300元以上。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伙食费标准由450元/月调整为600元/月。伙食费收入须单独列账,专项用于养老人员的伙食支出,并向养老人员每月公布收支账目。护理服务费标准调整为:一般护理由350元/月调整为400元/月;半护理由70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全护理由1100元/月调整为1250元/月。床位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户籍老人床位费400元/月;非户籍老人床位费为550元/月。药费预付款按护理类型分别予以调整,一般护理、半护理和全护理分别调整为500元、1000元和1500元。其他收费项目不做调整。

市发改委文件中表示,该托养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养老福利机构可结合自身情况,在不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机构的具体收费标准。

记者注意到,此前,自费老人养老服务收费项目最低的每月为1170元,属于一般护理项目,调整后为1470元,涨幅300元。半护理、全护理项目每月收费合计涨幅则在300元-4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