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重点打击非正常迁移户口投机高考的行为

深圳“高考移民”一律清退

高中阶段外省迁入考生将被严审户籍

2012年高考报名在即。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我省将重点打击非正常迁移户口投机高考的行为。对于已经落户的考生,凡查实以转学高中或以高考为目的的弄虚作假迁入的,一律予以清退。

据介绍,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考生需在户口所在地报考普通高考。近年来,有省外户籍考生认为我省高考录取率较高,通过非正常手段迁移户口到我省参加普通高考。个别中学,特别是一些民办高中为追求升学率,也采取非正常迁移户口手段,组织省外学生到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针对此种情况,今年我省将重点打击非正常迁移户口投机高考的行为。一是在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地对各中学考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凡属“高考移民”的,一经发现,坚决清退。二是联合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生的户籍、学籍审核,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入户,已经落户的,凡查实以转学高中或以高考为目的的弄虚作假迁入我省的,一律予以清退。

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同时,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学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的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

据了解,学籍户籍复核工作将重点复核单人单户,与户主非直系亲属、以“投亲靠友”为由迁入的户口。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政策、弄虚作假获取我省户籍的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在我省的户籍,并清退回原户籍地。

深圳市招考办负责人也表示,在考生报名期间,市招考办将要求各有关学校(报名点)加大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力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关于对考生学历、学籍、户籍等方面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防止通过弄虚作假行为获得高考报名资格。对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市的考生,市招考办还将联合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严格审查,防止非正常的户籍迁移,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