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学费资助

申请时间为8月2日至9月30日

宝安区民政局昨日发布公告称,2012-2013学年宝安区户籍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资助已开始接受申请,具体申请时间为8月2日至9月30日。需要提醒的是,享受宝安区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申请人在社区工作站申请学费资助的同时,还可向市慈善会申请部分学费资助。

申请项目分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寄宿高中、中专、职业技术学校)学费资助两种。第一种的申请人必须是被全日制高 等院校录取的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及博士生,同时符合享受宝安区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家庭子女或低保边缘救济的家庭子女,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第二 种的申请人必须是宝安区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并且就读于寄宿高中、中专、职业技术学校,资助标准每人2000元。

详情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或街道社会事务科(咨询电话:29996094(区民政局)、82485375(市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