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汽车不让行人,罚款500元

法规解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管理条例》、《处罚条例》,在特定情况下,行人具有优先通行权:

1.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遇行人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优先通行,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管理条例》处500元罚款。

2.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处罚条例》分别处罚200元、500元罚款;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管理条例》处500元罚款。

交警提示】 “减速慢行”是指在距路口或者人行横道标志100米外时,通过踩刹车、松油门等方式将车速减下来。

“停车让行”则指在距路口或者人行横道标志20米外时,通过制动等方式将车辆停下,处于完全静止状态。

交警将会通过路面查处、视频抓拍等方式进行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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