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送你50条命,交通安全指南(41-50)

礼让要“三先”,事故不沾边;不怕人多车多,就怕安全思想滑坡;忍让非己弱,敬人得人尊;行车万里,居安思危。交警送你50条命系列报道之四,好车手是练出来的,同时,好车手都是小心谨慎驾驶机动车的好榜样。爬坡敢爬最陡的坡,攀峰敢攀最高的峰。一心不能二用,切记平安驾车。

交警送你50条命系列报道之四

好车手越开越谨慎

第四十一条命:小心运载危险品

很多人货两用车,装载危险物资时并没有安全意识,甚至在后备箱运放液化气罐,液化气均属易燃易爆物品,按照规定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事实上,很多私家车主在运送液化气罐时,经常私自运送,甚至不知道要加固危险物品,最后导致事故。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没有进行任何的加固措施,在汽车行驶中很容易发生碰撞,也容易酿成事故。

第四十二条命:道上作业开示警灯

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第四十三条命:掉头前要先看好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按照法不禁止不违法的原则,除上述明确规定不允许的以外都是可以的。也就是说,这个路口什么标志都没有就允许掉头,但是,有一个限定条件,就是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如果由于你掉头的行为,致使正在被放行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车辆掉头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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