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办法

广铁(集团)公司2011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办法

订票企业信息申报表

订票协议密码重置申请表

为了进一步方便2011年春运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工”)团体订购车票,减轻车站售票压力,广铁集团公司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坚持推行网上订票模式,减少企业支付定金环节,继续扩大预订范围和优化订票程序,并在总结历年春运外来工团体票组织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2011年春运外来工团体票组织办法。

一、组织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捷的组织原则。

二、适用范围:春运外来工团体票原则上适用于用工规模(经地方劳动部门确认的企业招用流动人员数量)不少于100人,申报节前相同乘车日期、发站、到站车票每批次不少于20张的企业。

三、订票条件

1.发售方式:企业预订的外来工团体票仅限于本单位外来工使用。订票时,企业预订广东、湖南地区的团体票须正确、完整地提交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类型、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要求为一、二代居民身份证),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团体旅客进站乘车时,各车站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查验,票证相符,方可放行。

2.办理人员规定:订票企业应指派本单位正式员工负责办理团体票工作,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必须与企业登记信息保持一致,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办理,同一经办人不得代表不同企业法人办理订票业务。

3.订票区域:企业可预订广东地区广州、广州东、佛山、东莞东、惠州、汕头、深圳、深圳西站节前始发临客硬座车票;湖南地区与其它地区部分节后始发临客硬座返程车票(具体返程车票的始发站以申报阶段网站公布为准,到站原则上为列车终到站)。

4.团体订票时段:可预订节前去程车票的乘车日期为2011年1月19日-2月1日(农历年十六至年二十九),节后返程车票的乘车日期为2011年2月6日-15日(农历正月初四至正月初十三)。

四、订票规定

1.节前车票及湖南地区节后管内返程车票的票面印有“团”字字样,其它地区节后直通返程车票的票面印有“返”字字样,均不得办理退票和改签手续。

2.节前广州站将继续执行琶洲异地候乘方式。届时,安排在琶州候乘的旅客的车票票面均印有“候车地点:琶洲”字样,订票企业须告知本单位员工,凡持印有“候车地点:琶洲”字样车票的旅客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候车。

3.除铁路部门公布的外来工团体票订票网站、业务办理点外,其他火车票代售点、旅行社等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中介办理春运外来工团体票。为确保服务质量,维护旅客利益,广铁集团公司专门设立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路风监督电话:020-61323039(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17日-企业取票截止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五、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

第一步:信息发布阶段(时间安排自2010年12月17日起)

铁路部门自2010年12月17日起开通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网站(启用新网址:eticket.gzrailway.com.cn),陆续发布往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企业资料、2011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办法及相关业务通知等信息,供广大企业上网查询。通过审核后的订票企业须凭用户号、企业代码和自行设置的密码登录网站查询最新公告和办理订票相关业务。

需要订票的企业必须在网站下载打印铁路部门制定的《订取外来工团体票协议》(以下简称《订票协议》)和《订票企业信息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要求认真阅读、填写,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使用。2005-2010年春运订过票的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必须认真核对网站公布的本企业原登记信息,如部分信息发生改变,应在申报表相应项的备注栏注明“已改变”。

第二步:企业登记、信息变更、资格审核、用户激活阶段(时间安排为2010年12月21日-23日共3天)

铁路部门于2010年12月21日-23日在各业务办理点(其中汕头点的时间安排为2010年12月21、22日两天)为订票企业集中办理新企业登记、老企业信息变更、资格审核、用户激活等一条龙业务,各点分别设立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用户激活窗口(以下简称“激活窗”)办理相关业务。各业务办理点地址、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广州点(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18号首层)

电话:020-87347818

广州北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风神大道10号[风神商业城107铺东风日产3号门旁])

电话: 020-61356850、36864555

佛山点(佛山火车站) 电话: 0757-82838220

深圳点(深圳火车站)  电话: 0755-82322662

东莞东点(东莞东火车站) 电话: 0769-86291030

惠州点(惠州火车站) 电话: 0752-5823070

汕头点(汕头火车站) 电话: 0754-86338814

中山点(中山市中山四路33号“中山市交通运输仓储配载中心有限公司”)

电话:13416056974(中山市手机)

(注:以上业务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17日-企业取票截止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新企业(2005-2010年春运均未登记过)可按就近的原则选择某一业务办理点办理相关业务,老企业必须按网站指定的时间到原业务办理点办理相关业务。新、老企业的经办人办理业务时必须携带《订票协议》(一式二份)、《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劳动部门认可的用工证明(以下简称《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1.新企业登记、老企业信息变更

企业经办人在受理窗递交《订票协议》(一式二份)、《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用工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受理窗工作人员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给经办人。新企业需经过系统验证后确系新企业方可登记,如系老企业不能重复登记。对用工规模少于100人的企业不予以登记或进行信息变更。

(1)新企业登记

受理窗工作人员将《申报表》上的企业信息输入系统(用户登录密码由经办人通过小键盘自行输入设定),经办人通过对外显示屏确认无误后,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完成登记,工作人员将系统分配的用户号填入《申报表》“用户号”栏,并在“信息录入人员”栏加盖名章,签署“录入日期”。上述工作完成后,受理窗工作人员将企业全部材料移交后台资格审核人员。

(2)老企业信息变更

老企业的部分信息发生改变或密码遗失时,由受理窗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经办人通过对外显示屏确认无误后,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完成信息变更,工作人员在《申报表》“信息变更人员”栏加盖名章,并签署“变更日期”。信息变更前必须验证原用户密码(用户密码由企业经办人通过小键盘自行输入,密码遗失时必须予以重置);对于信息未发生任何改变(包括密码未遗失)的老企业,经办人直接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上述工作完成后,受理窗工作人员将企业全部材料移交后台资格审核人员。

2.订票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人员(由铁路纪委监察部门牵头组成的审核组成员担任)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结合系统中历年的审核记录、公安(纪委)部门提供的违规企业资料以及相关规定对其订票资格进行审核(对用工规模少于100人的企业不予以审核通过),对于未通过审核的企业,资格审核人员将审核意见向企业经办人反馈,相关材料由铁路部门留存。上述工作完成后,资格审核人员将企业全部材料移交激活窗。

3.用户激活

通过审核的企业由设点站派员与其签订《订票协议》,并由业务办理点组长签字,各点盖章名称如下:

广州点: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车站售票车间

广州北点: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车站

佛山点: 广东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车站

深圳点: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站售票车间

东莞东点: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车务段东莞东车站

惠州点: 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车务段惠州车站

汕头点: 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车务段汕头车站

中山点: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车站售票车间

签订协议后,激活窗工作人员将企业用户号和企业代码进行激活,并在《订票协议》上的相应栏目填写企业的用户号及企业代码。《订票协议》一份交订票企业,一份由铁路留存,其它企业材料也由铁路部门留存。

各业务办理点现场提供专用上网电脑供订票企业测试登录网站使用。订票企业经办人获得已激活的用户号和企业代码后应现场登录网站予以验证。

订票企业应谨慎保管自行设置的上网密码,防止密码外泄,一旦发现密码被非法篡改或遗忘密码的情况,应立即拨打外来工团体订票网站公布的技术支持电话进行挂失,及时指派经办人凭《订票协议》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盖有订票企业公章的《密码重置申请表》到业务办理点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4.铁路部门自2010年12月24日起在网站公布通过审核的企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同时,铁路部门将采取多种方式核查订票企业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违规申报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订票资格,并注销其网站用户。铁路部门对举报人的身份保密,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将奖励举报人。

第三步:订票企业申报订票计划阶段(时间安排为2010年12月26日-29日共4天)

铁路部门于2010年12月26日前在网站公布包括运行区段、主要停点站等信息的春运临客开行初步方案(含节后用于预订返程票的临客),订票企业可登录网站,根据本企业外来工的实际订票需求并结合临客开行方案申报订票计划(节前为2011年1月19日-2月1日开行的春运临客硬座车票,节后为2011年2月6日-15日开行的春运临客硬座返程车票。申报节前车票的每批次数量不得少于20张,总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规模;节后返程车票须在申报了节前去程车票后方可申报,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节前去程车票的申报数量,每批次相同乘车日期、发站、到站车票不少于20张;多批次相同乘车日期、发站、到站的订票计划系统将予以合并;输入时按批次标明是否同意铁路部门在运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调整计划乘车日期、乘车站及到站),提交后完成订票计划申报,已提交的订票计划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可上网修改、再次提交。

凡申报相同乘车日期、相同方向车票(须符合铁路部门限售区段的有关规定)超过1000张的企业,可于12月25日前向设点站提出开行外来工专列的书面申请(仍须在网上申报订票计划),铁路部门将在能力具备的条件下将在票额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订票企业应根据申报的订票计划提前做好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类型、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的收集工作(特别是订票数量较多的企业可登录网站下载空白的《订票企业乘车人员情况登记表》,其中车次不填),并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以备在确认受理计划阶段录入(批量导入)乘车人员身份信息时使用。

由于深圳地区企业众多,申报深圳站始发临客的订票计划数量大,深圳站各方向运能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订票计划兑现率较低。预订深圳站始发临客车票的企业在申报订票计划时应尽量标明同意铁路部门在运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调整计划乘车日期、乘车站及到站,以便铁路部门根据运能情况调整乘车日期或安排广州站、广州东站等其他车站始发临客车票,以提高订票计划的兑现率。

第四步:审核安排订票计划阶段(时间安排为2010年12月30日-31日共2天)

铁路部门于2010年12月30日前确定春运临客上线计划(包括节后用于预订返程票临客的上线计划),计划审批组对企业申报的订票计划逐一进行审核安排。安排计划时,由纪委(路风)、公安、团委等部门派员进行现场监督,安排完毕形成受理计划。

第五步:订票企业确认受理计划、录入乘车人员身份信息阶段(时间安排为2011年1月1日-7日共7天)

铁路部门将于2011年1月1日在网站公布审核安排订票计划后的运能剩余情况。

订票企业须于2011年1月1日-7日登录网站查询订票计划的受理情况并在网上予以确认(受理计划一经企业网上确认,将形成确认计划,无法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企业确认受理计划后,须在网上根据确认计划的内容和数量按批次完整地录入(批量导入)相应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并认真核对。企业正确、完整地录入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后,须进行“确认提交”操作(点击网页上的“确认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前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修改,提交后将无法更改。企业须登录网站下载已提交身份信息的《订票企业乘车人员情况登记表》,留存备查,并进行公示。

订票企业录入乘车人员身份信息时须使用安装简体中文版windows操作系统的电脑,使用简体中文版的IE浏览器,录入姓名时须使用简体中文,不能使用繁体字;订票企业必须如实录入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同一个居民身份证在所有订票企业的节前去程订票计划中只允许录入一次,在节后返程订票计划中也只允许录入一次,如订票企业发现本企业所录入的身份证信息已被其他企业录入,可致电外来工团体订票网站公布的技术支持电话查询获取相关企业联系方式与之沟通、协调;系统将对企业录入的身份证信息进行验证,不符合上述要求将无法进行“确认提交”。

对受理计划不满意的企业可以在网上按批次取消或全部取消受理计划,但不能在网上调整某一批次中已受理的车票张数;如果企业希望调整未被受理的订票计划,可于2011年1月1日-2日根据铁路部门公布的运能剩余情况到业务办理点请求现场调整计划。企业到业务办理点申请调整受理计划时,如节后返程票受理数量大于相应的节前去程票受理数量,可申请减少节后返程票的受理数量,各业务办理点应予以调整;如企业因特殊情况确需减少某一批次中已受理的车票张数时,须出具单位证明说明需减少的理由,各业务办理点可酌情办理。需现场调整计划的企业必须事先登录网站下载《企业调整订票计划申报表》,按调整需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再携带此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调整计划。

所有订票企业必须在1月7日前(含7日)上网确认受理计划,并确认提交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自行放弃受理计划。企业按要求确认受理计划并确认提交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后须在网上下载打印《企业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以备取票时使用。

第六步:公示企业外来工团体订票情况阶段(时间安排为2011年1月8日-14日共7天)

订票企业确认受理计划并确认提交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后,须在2011年1月8日10:00至1月14日18:00期间,将本企业外来工团体订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须将《企业外来工团体订票情况公示》和《订票企业乘车人员情况登记表》张贴于企业、厂区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例如企业大门口、食堂等)的显著位置,接受本企业员工的监督。同时,铁路部门有权通过媒体、订票网站公布企业的订票情况(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申报订票计划数量、受理订票计划数量、确认订票计划数量等内容),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铁路部门将对各订票企业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将立即取消该企业已确认的订票计划,并取消其今后订团体票的资格。公示期间,铁路部门如接到订票企业违规订票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有关举报,一经查实,将按《订票协议》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理,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订票企业确认受理计划并确认提交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后因故需要取消所订车票,须按规定的取票日期提前6天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取消团体订票申请送达业务办理点,否则视为无故、自行放弃所订车票,取消其今后订团体票的资格。

第七步:确认计划兑现和制票阶段(时间安排为2011年1月10日-14日共5天)

铁路部门于2011年1月10日-14日完成确认计划兑现和制票工作。

第八步:订票企业取票阶段(时间安排为2011年1月15日-17日共3天)

订票企业可于2011年1月15日后登录网站查询应支付金额(此金额仅供参考,实际金额以取票点现场结账为准)。

企业取票须到指定的取票点办理取票手续,并按规定支付手续费,具体取票地址及安排详见网站公告。铁路部门可为确认订票数量500张以上的企业提供送票上门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自愿的原则于2011年1月9日前向业务办理点递交书面申请(须加盖企业公章,留经办人联系电话),并联系有关事宜。其它企业的经办人根据网站公布的取票日期,必须携带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凭《企业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事先复印一份留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取票点取票,工作人员确认上述证明材料无误后办理发票手续,企业经办人以现金支付全额票款,结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回《企业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企业经办人在上面签字,工作人员在上面加盖名章),企业经办人在《铁路部门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上“企业经办人确认签章”栏签章。

企业经办人取票时必须在铁路部门制票监督组人员的监督下在每张团体车票的背面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检查后方可携车票离开取票点;接受送票上门服务的企业也必须在送票时在每张团体车票的背面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如果加盖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团体车票出现“转让转售”、“加价发售”、“炒票”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订票协议》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理。

订票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取票视为无故、自行放弃所订车票,取消其今后订团体票的资格。

由于全国铁路春运运行图等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上业务流程第四步及以后步骤的安排日期如有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