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新交通管制措施公告(2011年11月)(3)

八、关于对大型运沙车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运沙车在深圳市范围内道路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大型运沙车是指四轴(含四轴)以上敞开厢式大货车及自卸货车。

九、关于对教练车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教练车驶入深湾一路(白石路至滨海大道段双方向)、白石二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二路段双方向)、白石三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一路段双方向)。

(二)本条款所称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教练车证并按规定喷涂教练车标识图案的车辆。

十、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十一、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至二○一二年五月九日施行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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