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6月12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要是因各种原因没能休年假,工资报酬该怎么算?昨天下午,“上海发布”用长微博详细解答了市民对于 “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的疑惑。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 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也就是说,劳动者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为:本人月工资/21.75天(月计薪天数)×300%×未休假天数。其中,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 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如果职工是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此外,随着端午节临近,打算放松的市民已着手策划小长假休闲计划,而加班族们在坚守岗位之余,对小长假期间的加班费也要仔细计算。
根据国务院通知,今年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22日(周五)至6月24日(周日)共3天,其中,6月23日(周六)为端午节。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6月23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22日、24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如果单位不安排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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