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入深圳义工需年满10周岁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昨天进行修改,义工入会最低年龄由14周岁调整为10周岁。

昨晚,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少年宫召开。329名来自深圳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义工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深圳市义工联合会新一届理事会。

为规范市义工联的组织和职权,修改后的《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对团体会员进行了明晰定义,增加了《义工行为守则》、《义工服务协议》的表述。根据《民法通则》的精神,对入会最低年龄进行了修改,由14周岁调整为10周岁。

据了解,为完善治理架构,市义工联新增监督委员会、道德委员会,并就监督委员会、道德委员会的产生作出明确规定。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审定本会管理、监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本会财务状况。道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会员道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根据《章程》,加入义工联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参加义工组织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请求义工联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义工联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义工联合会会员还要履行以下义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不得以义工或者本会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除法人义工会员外,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