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招考取消户籍限制,不限户口

11月10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决定公开招考聘任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83名。此次公开招考共255个职位,招考单位有市、区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中,综合管理类129个职位146人,行政执法类126个职位337人。

深圳公开招考483名聘任制公务员 取消户籍限制

记者了解到,这次招考是深圳2011年度组织的第二次公开招考,此次招考的一大亮点是取消户籍限制,符合公告要求和职位资格条件的深圳市、内外户籍人员均可报考所有职位。

深圳公务员取消户籍限制 拓宽机关选人渠道

2011年11月11日至21日为考试报名时间。12月3日笔试,12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12月15日资格初审,12月21日至22日面试,12月23日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名单,12月25日体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取消户籍限制,拓宽机关选人渠道”是本次招考的一大亮点。往次招考,部分单位设置了仅面向深圳市户籍的职位,主要是考虑到这些职位条件要求较普通,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已能形成足够竞争,同时也能降低报考成本,但这做法限制了市外优秀人才报考深圳市公务员。为拓宽各级机关选人渠道,优化深圳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本次招考对户籍要求作出了调整,符合公告要求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市、内外户籍人员均可报考所有职位,促使市外优秀人才能充实到深圳市公务员队伍。

规范设置职位资格条件 避免“因人设岗”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本次招考将继续实行分类考试,实现“阳光、高效”招考。本次招考职位涵盖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明确了招考职位类别和职务,并将按招考职位进行聘任,例如:招考职位为七级执法员,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获聘人员不论是研究生学历还是本科学历,招考单位都将聘任其为七级执法员。进一步规范设置职位资格条件,按照宜宽不宜窄的原则并结合职位需要设置报考条件,如学历要求只设下限等,避免“因人设岗”、“量身定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考试将根据职位的类别和特点设置考试科目、内容和考试方式,笔试科目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共同科目外,综合管理类职位考《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考《行政执法素质测试》。各科目考试大纲已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则将根据职位的特点确定,并邀请专家封闭命题。面试实行全抽签制度,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分别考官、监督员、计分员和核分员的面试室,以及考生的面试顺序,监察部门将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考的公平性。本次招考从笔试至体检将在20天左右完成,提高了招考工作效率,有利于拟聘考生尽快到岗。

深圳公务员基层一线工作岗位超招考岗位总数98%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招考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毕业生从校门走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公务员的力度,本次招考统一要求市直机关招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不少于其招考岗位总数的50%;各区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目前,市直机关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占全市市直机关招考岗位总数的73.4%。由于本次招考单位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为此,本次招考职位申报不实行比例控制,由招考单位在职位空缺限额内,根据实际需要申报招考职位。本次招考区直单位和行政执法类等基层、一线工作岗位已超过招考岗位总数的98%,引导了新进公务员到基层工作、了解基层情况,更好地履行公务员职责,夯实基层工作力量。

深圳公务员试用期道德品行差或解除聘任合同

日前,光明新区公务员廖某打骂父母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记者注意到,此次深圳公务员招考,加大了对新进公务员“德”的考察力度,树立公务员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深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招考一是不接受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报考,对在本次招考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定管理办法(试行)》处理,不让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二是各招考单位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我市聘任制公务员有关制度,对拟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使品德差、素质低的人员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三是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试用期公务员考核,对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有道德品行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试用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予以试用期转正,并由招考单位与之解除聘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