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公园树木周围50米范围内禁放风筝

在莲花山公园强放风筝会被移交公安?

深圳莲花山三十周年纪念广场的草坪上安全距离内禁放风筝,拒不听从者一律收缴飞行物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清明小长假期间,不少深圳市民选择在该广场上放风筝却遭保安驱赶和禁止。管理处向记者出示一份管理规定称,在树木“周围50米范围内禁放风筝及其他飞行物”。律师表示,若市民有异议,管理方应拿出相应的条款予以解释。

每到周末,广场游人如织,许多市民喜欢在此放风筝.

莲花山公园树木周围50米范围内禁放风筝

不让放风筝惹怒市民

深圳莲花山三十周年纪念广场位于关山月美术馆一侧,2010年深圳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时建成并向市民开放,广场上覆盖草坪,四周种有树木,宽阔的广场吸引了不少市民在此健身休闲。清明节小长假期间,这里更是游人如织,游客爆棚,市民在此聚会、野餐、踢球、放风筝。不过,本报接到市民的反映称,在此放风筝却遭遇了驱赶。据市民张先生介绍,4月2日上午,他和朋友来到纪念广场上放风筝,保安让其走开去一旁的湖边放风筝,“他说,为了保护树木,我问他,有没有管理规定或者告示?他拿不出来,还强行抢风筝。”随后,张先生与保安理论,要求其出示相应的管理规定,但保安说自己也没有见过这份规定。“没有任何禁止的告示和条款说明,为什么不让放呢?”张先生表示很生气。

内部规定严格禁放

昨日,记者来到莲花山公园管理处,管理处的副主任邵女士向记者出示两份内部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周年纪念园管理规定》及另一份手植树管理养护方案。根据方案,在手植树周围50米范围内禁止放风筝及其他飞行物,记者看到在第五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中第2条规定,“在手植树安全范围内放风筝等各类飞行物等,保安员应及时制止,拒不听从者一律收缴飞行物,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此外,该方案中详细规定了,对树木做好挂牌、建档工作,安排好专项经费,用于购买农药、建设围栏等方面。

律师:管理处应公示

为何不向游客公示此项规定呢?管理处的杨姓主任表示,他们也在犹豫是否应完全禁止在广场上放飞风筝的问题,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弹性,“早上人流量少的,放小型风筝就可以,但是节假日,人又多,这里就不允许放风筝了。”而至于设立禁放告示的问题,他表示,园内正在做更新标志标识的工作,不过,他们暂时通过告知经常来放风筝的市民来解决此问题。

对此,深圳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傅国荪律师表示,公园管理处有权力对纪念广场进行管理,市民也有义务来遵守这个规定。但因为没有公示,如果有市民有异议,管理方至少要拿出这个规定来,证明有这个条款的存在,如果不拿出来就等于不作为,也就无权力要求市民不在此地放风筝。

■声音

游客:没有任何禁止的告示和条款说明,为什么不让放呢?

公园:早上人流量少时,放小型风筝可以,但是节假日,人又多,这里就不允许放风筝了。

律师:没有公示,也就无权力要求市民不能在此地放风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