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医改新举措:药价最多便宜25%,门诊诊金提高(2)

取消药品加成切断利益链条

市卫人委有关负责人在谈到改革的背景时表示,由于我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长期以来低于医疗服务成本,为弥补这一现状,国家允许公立医院既看病又卖药。按照广东省物价部门规定,公立医院可以收取西药不高于15%、中药不高于25%的加成费用。

以某品牌阿莫西林胶囊为例,医院买入价为20元,向患者销售价格为23元,这其中的3元就是医院的收益。该负责人说,这一体制造成了“大处方”、药价虚高、廉价药难寻和医院药房垄断等不合理现象。“但我们进行过测算,医院收取的药品加成费用中的76.8%都不是用来‘养医’的,而用于医院的水电、物管、维护及药剂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该负责人称,“以药补医”这一说法不够准确,也让医院背了黑锅。

该负责人说,医药分开改革从取消药品加成入手,就是要切断医院——医生开方——药品销售这一利益链条,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让医生回归治病救人的角色,让药品回归防疾治病的功能。

每门诊人次诊金提高12元

按照目前体制,如果单纯取消药品加成,势必造成医院的收入大幅下滑,收入失衡,也将影响医院运作和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那么如何弥补这块收入呢?我市卫生行政部门准备从提高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入手。

据介绍,从第三季度开始,我市所有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对医保患者取消药品加成,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诊金12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门诊诊金提高14元,二级和一级医院门诊诊金提高11元;三级医院诊查费提高43元,二级提高33元,一级提高24元。诊金和诊查费增加的部分,不需要患者自掏腰包,也不是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而是由统筹账户支付。

该负责人透露,药品加成取消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在本市1036.83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中开展,针对的是2962种医保目录药品。第二步才扩大到所有就医人群和全部药品。

“这是因为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既要减少病人负担,也不减少医院合理收益,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权限在省物价部门。所以为争取改革时间,我们充分利用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购买服务’的机制,同时也保证本市公共财政用于本市常住人口的方针。”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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