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读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导读: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公告于3月19日已发布,共计招录505人,3月20日开始报名,4月14日笔试,深圳市考和广东省考再次合并一起考试。 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老师第一时间立足公告本身,并结合多年来对公务员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经验,对本次招录工作作深入解读,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招考人数大幅下降,考试时间提前近2个月

此次深圳市共招录公务员505人,而2012年上半年深圳招录了1097人(含招警),考试招录人数显著减少,考生的选择余地更小,竞争更为激 烈。另一个显著的变化是考试时间的提前,去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6日,今年提前到4月14日,深圳市考和广东省考再次合并一起考试。面对考试时间提前, 备考时间缩短的情况,考生们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握好现有的时间,抓紧复习。

二、2013年深圳公务员招考对象和报名条件变化

1、非深圳户籍考生的报考门槛仍相对高

同去年一样,今年的招考提高了非深圳户籍考生的报考门槛,即“非深圳市户籍(生源)报考人员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 及以上学位”。对于深圳户籍的考生,报考的学历条件与去年一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这对于外籍考生 而言,意味着更大的挑战,更激烈的竞争。

2、国外学位的资格证明方式需要注意

此次公告规定:留学归来人员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 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 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而以往的公告要求的是“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国外学位的资格证明方式稍有调整,深圳市外国教育专家局出具的证明同样有效。

3、对考试舞弊重罚: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得报考

今年的公告规定,“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不得报考,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分考试级别,不分考试时间,均取消报考资格。

4、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更明确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除在省级(含直辖市)以上党政机关、军队师级(含相当师级)以上单位外,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在各类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退出现役(退出现役的时间须在2013年3月20日之前(含 当日)),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3年3月20日。

三、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科目相对应变化

招录职位不同考试科目也有所差别,与考试招录职位范围变化相对应。此次深圳公务员考试,综合管理类职位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考《行政职业能 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行政执法素质测试》;深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司法 素质测试》。往年报考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应当对这一变化加大重视,及时调整复习重点,加紧对《申论》的复习,以免因为复习不充分而在考场上失 利。

四、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要看清

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 绩高低顺序,按照该职位面试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面试名额按如下办法分段计算:设入围面试名额为R,拟招名额为Y,当Y≤5时,R=3Y;当5

此种成绩计算方法相对独特,考生在计算自己成绩时一定要牢记公告中给出的方法和公式,以便能准确判断和分析考试情况。

温馨提醒: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16:00至3月26日17:00

报名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10日16:00至4月14日17:00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12日、5月14日

体能测评时间(限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2013年5月12日

面试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24日

总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5月27日16:00

体检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