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参保人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其报销比例,按其他医疗机构确定(即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按50%支付,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从业人员按40%支付)。市医保中心同时公布了首批25家这类专科机构。
不受选点限制的专科机构
一、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8家)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荔湾门诊部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广东省第二工人医院精神病区
白云精神病康复医院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惠福西门诊部广东省精神病研究所专科门诊
二、肿瘤专科医疗机构(2家)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三、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3家)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广州市胸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传染病专科门诊
四、眼科专科医疗机构(1家)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五、口腔专科医疗机构(2家)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
六、皮肤专科医疗机构(2家)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门诊部
七、骨伤科医疗机构(3家)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越秀区正骨医院
荔湾区骨伤科医院
八、儿童疾病专科医疗机构(4家)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广州市妇婴医院
广州市儿童医院
广州市越秀区儿童医院
- 上一篇:广州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2010
- 下一篇:广州一市民为办居住证被迫假租房
有言千里来评论,无言对面静悄悄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