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强计生管理出台八项措施

深圳市出台八项措施加强计生管理

记者昨日从市卫人委获悉,深圳出台八项措施,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据悉,此举是为了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突破流动人口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实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三难”问题。

首先强调建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新机制。目前已经建立了罗湖区与湖北省、福田区与湖南省、南山区与四川省、宝安区与江西省、龙岗区与重庆市、光明新区与广西自治区、坪山新区与河南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带动全市与流出大省建立区域协作长效工作机制。

健全属地单位和部门管理的综合治理机制。明确区、街道和社区属地单位管理范围并加强监管。同时,将履行计生把关职责、出台普惠政策时向计划生育家庭和独生子女倾斜作为对对计生兼职单位督导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强化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市、区、街道、社区要建立层层挂钩管理责任制,建立“市挂街道、区挂社区、街道挂重点户、社区挂相对人”的挂钩工作格局,将挂钩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按每300人以上企业建一个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工业园区、农贸市场、建筑企业和社区等重点区域建立和完善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会员为主体的群众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