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华新区小一初一积分入学积分表

学位类型 学生户籍 住房 积分 备注
龙华新区户籍 学区购房或祖屋或安居房 购房或居住时间每满一个月加1分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
其他区户籍 学区购房或安居房 积分不封顶,同一学位类型情况下,按积分排序录取。
龙华新区户籍 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 租房按每满一个月加1分,特殊住房按户籍迁入时间每满一个月加1分
其他区户籍
非深圳户籍 学区购房 社保或营业执照在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1分;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户,则按户籍迁入时间每月加1分。独生子女加100分。
非深圳户籍 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

备注:

1. 根据户籍、住房种类和社保等条件招生系统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经学校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结果为最终学位类型和积分。

2. 特殊住房指除有国土局发房产证和租赁办备案的租赁合同之外的住房,包括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