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认定冠华股份招股书造假 律师呼吁落实监管
证监会昨日(3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终于对被否原因进行了说明——与《每日经济新闻》所报道的核心内容一致,由此作出招股书造假的认定。
证监会认定招股书造假
根据证监会网站昨日披露的《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会认定冠华股份前次申报材料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两大关联关系等有关事项,也未在前次发审会现场聆讯中如实作出说明,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符。
上述文件指出,证监会发审委2月8日2012年第22次发审委会议对冠华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发现,尽管通过股权清理基本消除了凌薏投资等10家公司突击入股的问题,但今年2月3日刚刚披露的“新版”招股书却曝出2010年披露的“旧版”招股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其中,“新版”招股书申报稿核查还发现,当年“突击入股”的凌薏投资、宏颂不锈钢、焦庆科技和柳飞五金等公司均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存在重大关联关系。
同时,宏颂不锈钢和柳飞五金等公司还与发行人存在委托加工的业务关联关系。但在“旧版”招股书中上述影响发行审核的重要信息均被 “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掩盖,这样的虚假信息披露属于典型的重大虚假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问题恰恰就是当时记者报道的核心内容。而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记者还呼吁证监会当时的“二次上会”属于违规,应立即终止审核并在36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启动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律师呼吁立即落实监管
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曾向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显然,前次企图瞒天过海、当时却没被证监会发现的冠华股份已经被正式认定造假。
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发行人向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除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36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同时,根据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和第六十七条等有关规定,除了发行人冠华股份之外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也将面临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向记者表示,既然已经认定造假,那么呼吁监管层立即落实相应的监管处罚措施,并严格执行终止审核并在36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等有关监管规定。
近期相关
- 齐亮辞任银河接棒王常青 履新中信建投总裁2012-03-13
- 泛海建设独董刘纪鹏三天内离奇买卖40万股公司股票2012-03-13
- 中金所朱玉辰:去年赚钱基金都有做股指期货2012-03-13
- 万科手握342.4亿欲并购 预收账款增加至1200亿2012-03-13
- 张化桥称A股未来十年不妙 李大霄表示不敢苟同2012-03-13
- 证监会严控公务员等四类人入股PE 要求完全式信息披露2012-03-13
- 双汇发展关联交易占比高达68% 饱受外界质疑2012-03-12
- 基金投研遭遇黑天鹅后续调查:只反思不问责2012-03-12
- 中信证券自营邮件被指傲慢 曾因业务不佳裁员整顿2012-03-12
- 人民日报:莫要透支股民信心 股市改革已刻不容缓2012-03-12
最新导读
- 南山京基百纳广场都市后花园盛大开幕2014-03-28
- “小公益大改变”康师傅创新挑战赛在两岸同步启动2014-03-26
- 2014年中国宜宾蜀南竹海第十二届 “春笋节”2014-03-26
- 蜀南竹海,天造的景养圣地2014-03-26
- 蜀南竹海 春笋出沃土 转运又添福2014-03-26
- “渔村味道”掀起怀旧潮 和窝窝团一起领略别样深圳2014-03-25
- 来渝港小镇品尝极致的美味2014-03-25
- 深圳友谊医院免费彩超筛查征集令2014-03-25
- “大佬”去哪儿了?深公交站台“寻人”广告引疑问!2014-03-24
- 电线杆假广告挪窝 360搜索 给钱就置顶推广201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