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人产假

男人陪产假政策内应该是10天

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1)产假:正常产假是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实行晚育的(23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5天。(2)看护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3)年休假:满一年不满五年者为5天;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7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者为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为14天;(4)探亲假:探亲的对象,只限于职工的父母和配偶。探亲的条件是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探亲的假期职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应与年休假同时安排,其中国有企业职工年休假少于法定探亲假的可以补齐。(5)婚假:正常婚假是3天,晚婚(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岁初婚)增加婚假10天。(6)丧假:丧假是劳动者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有的假期。直系亲属特指父母、配偶和子女。丧假为3天以内。

“男性产假”出台并非乱用立法权

1月19日,深圳市妇联召开的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上,深圳市妇联主席蔡立表示,市妇联正在尝试立法,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条例》,从源头上维护妇女权益,据悉,这将是中国内地对性别平等法规的首次尝试。(《广州日报》1月20日A20版)

性别平等,咱其实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早已耳熟能详,但是,现实的情形更多却是“口惠而实不至”。所幸,总是说在嘴上的性别平等终于有望成为白纸黑字,作为首个吃螃蟹者,《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条例》无疑让人眼前一亮,这份条例不仅让性别平等法规化,更有了具体细节的规定。这一条例的出台,对于实现性别的真正平等,保障妇女基本权益上的功效,无疑值得期待。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深圳的这份性别平等条例中,却同时写入了“男方育婴假不少于30天”的规定。意在保护妇女权益的条例,却规定起了男性的权益,似乎显得有些跑题。

不过,“性别平等”条例,其实不仅仅是针对女性,男性也同样在其内涵之中,既然如此,条例中规定起了男性权益,其实并未跑偏。不仅如此,性别平等本就事涉两性,仅仅关注一端,本身倒是一种不平等了。

的确,在传统观念中,男性似乎应该更多成为一个家庭中的经济支柱,作为扛大梁的人,也应该整日里在外打拼,养家糊口才对。更何况,既然生孩子的是女性,“产假”似乎更应该是女性的专利,而养育子女更全是女性的职责。如此看来,让并不生孩子的男性沾光休“产假”,似乎有些张冠李戴。不过,在笔者看来,不理解“男性产假”的观念倒是有点太过落伍。事实上,一来,现代社会的男女分工已经不再有太多的性别色彩,女性成为家庭经济支柱的也并不少见;二来,一个完整的家庭,男性不仅仅有经济责任,更有家庭责任,养儿育女也同样离不开父亲角色的归位。事实上,据相关调查显示,由于父亲在子女教育上的缺位,中国男孩的女性化已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这显然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甚至难免埋下危险的社会隐患。

从这个意义上说,性别平等显然应该包括家庭责任平等这一内涵,男性更多地承担其家庭责任,承担起照顾家庭,养育子女的责任,也才有望增进两性的相互理解,并有益于构筑和谐美满的家庭。而事实上,男性“产假”早已是国际上的惯例。基于此,对于深圳性别平等条例中“男性产假”的新亮点,我们倒是不妨给予掌声,更期待“男性产假”能够真正执行,性别平等的美好愿景也能得以实现。

男人休产假有望超过30天

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拟列入我市明年立法计划,是我国性别平等法规的首次尝试

深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使妇女工作和妇女权益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立法工作也要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制定出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性别平等法规,实现两性实质上的平等。——市妇联主席蔡立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赖良青 通讯员 李凯旋) 深圳的“丈夫们”明年可能休超过一个月的产假了!记者昨日从《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论证会上获悉,该条例有望被列入我市明年的立法计划,其中规定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有的育婴假时间不得少于30天。

昨日下午,来自深圳市人大、市政府、法律界、经济学界、社会学界、妇女界的30多位专家学者就《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展开热烈讨论。该条例有望被列入明年深圳市立法工作计划。

据悉,该《条例(征求意见稿)》是我国性别平等法规的首次尝试,其内容包括:新设计了市平等机会委员会,要求制订性别平等发展规划,明确男女两性平等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要求实行公共政策的性别分析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在起草相关法规等文件时,不得有性别歧视;要求实行性别预算制度,以更公平的方式分配资源;要求实行性别审计制度、性别统计制度等;规定在参政、就业、文化等各个领域实行男女比例平衡,为促进男女就业比例平衡,可以在教育、培训、录用、晋升等方面采取特别措施等。其中还规定实行双亲育婴假制度,规定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有育婴假时间不少于30天。在预防和处理家庭暴力方面,该稿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依法处理;人民法院接到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后,应当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施暴者殴打、威胁申请人。

市妇联主席蔡立说,深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使妇女工作和妇女权益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立法工作也要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站在两性和谐发展的高度,制定出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性别平等法规,实现两性实质上的平等。

与会专家介绍说,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都在立法、政策等各方面推进性别平等。目前,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性别平等法,70多个国家实行了性别预算,建立了性别平等机构,亚洲韩国、日本、菲律宾,我国香港、台湾也都出台了性别平等法,并建立了性别平等机构。性别平等立法已经成为人类发展的时代潮流和必然趋势。

丈夫休“产假”可望超一月

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意见稿中同时规定,对家庭暴力警察应及时出警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有望列入我市明年的立法计划,其中规定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有的育婴假时间不得少于30天。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该条例征求意见稿论证会上获悉的。

昨日下午,来自深圳市人大、市政府、法律界、经济学界、社会学界、妇女界的30多位专家学者就《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展开热烈讨论。该条例有望列入明年深圳市立法工作计划。

据悉,该《条例(征求意见稿)》是我国性别平等法规的首次尝试,其内容包括:新设计了市平等机会委员会,要求制订性别平等发展规划,明确男女两性平等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要求实行公共政策的性别分析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在起草相关法规等文件时,不得有性别歧视;要求实行性别预算制度,以更公平的方式分配资源;规定在参政、就业、文化等各个领域实行男女比例平衡,为促进男女就业比例平衡,可以在教育、培训、录用、晋升等方面采取特别措施等;要求实行性别审计制度、性别统计制度等。其中还规定实行双亲育婴假制度,规定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有育婴假时间不少于30天。在预防和处理家庭暴力方面,该意见稿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依法处理;人民法院接到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后,应当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施暴者殴打、威胁申请人。

与会专家介绍说,目前,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性别平等法,70多个国家实行了性别预算,建立了性别平等机构。

2010年各地男人陪产假规定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 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

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

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

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重庆:护理假7个工作日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延伸阅读:劳动法规定男员工产假休几天

产假: ⑴女员工: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 ⑵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⑶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⑷晚育者:年满23周岁第一次生育者,增加产假60天。 流产假: ⑴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 15天 ⑵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 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