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通告,对于《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医疗费用结算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昨日,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通告,对于《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医疗费用结算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 法》规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广州市医保参保人因患眼白内障而进行手术的,其中“人工晶体材料费用”及其他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进行报销,最高限额可达 6800元。
记者从广州多家三甲医院了解到,目前普通患者进行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下称“白内障手术”),“单眼”的费用大约在7000元左右。而根据目前医保的相关规定,白内障手术医保报销定额约在3000元左右。
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的《办法》,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白内障手术所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属于人工晶体材料费用,按最高限额标准纳入 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属于人工晶体材料以外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其他医疗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度人次平均费用限额标准结 算。
据介绍,该《办法》从昨日起至2012年7月21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民可通过登录市人社局网站(网址:http://www.hrssgz.gov.cn)查阅《试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言千里来评论,无言对面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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