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侨生”高考加分投档 15分

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三侨生”证明书可从即日起办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我市考生,可到深圳市侨办办理,高考录取时“三侨生”将在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

据了解,“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我市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可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到市侨办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均有资格办理“三侨生”证明书。市侨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市府二办620室,电话:0755-82106477。

据悉,5月底,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三侨生”名单。根据相关规定,普通高校录取时,对取得“三侨生”证明的考生,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将加15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凡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三侨生”证明的,取消“三侨生”资格,已报名高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