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落地 平安养老险推动我国医疗体系完善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将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该医保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委、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推进实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承办,旨在有效减轻参保人罹患大病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作为承办方,平安养老险此举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起到了里程碑的推动作用。

  民生工程政策惠民 保障待遇全面升级

  据了解,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截止2015年10月31日24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的均可参保,保险期限为1年。

  加入该医保后,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平安养老险支付70%;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平安养老险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 万元。

  响应大病保险政策 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

  此次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的全面落地,紧密结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现状,旨在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大大完善并延伸了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更丰富并完善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作为承办方,平安养老险是国内首家、也是迄今规模最大的专业养老险公司,其业务范围包传统保险、企业年金、医保和资产管理,秉承“政府主导、专业承办”的精神,积极发挥平安的专业优势,截止2015年6月底,平安养老险的医保业务覆盖城市超90个,服务人群超2亿。此次平安养老险积极响应国家大病保险政策,承办此次医保,不仅有助于我国建立保障范围更广更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更是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