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盐田区小一学位申请温馨提醒

尊敬的家长:

2011年的小一新生招生工作将于2011年3月底至4月初启动,为了让您明年的学位申请更为顺利,特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0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深圳市政府“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盐田区内有合法住房的儿童。

二、入学资料(请提前办理)

1.深圳户籍儿童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盐田区2011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

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③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合同》(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2.非深户儿童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盐田区2011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

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③儿童及其父母三人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④住房证明材料。(同上述1、③)

⑤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及社保清单(社保清单打印点: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盐田管理处,地址:沙头角建工大厦13楼);或提交儿童父母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

温馨提醒:办理社保,打印清单约需1到1个半月时间,请尚未买社保的家长务必抓紧时间办理。

⑥儿童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办理);

⑦《就学联系函》。

以上资料除社保清单、《计划生育证明》和《就学联系函》收原件外,其它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招生流程

2011年,盐田区仍将实行网上招生,网上招生时间初定为3月底至4月初。请您及时准备好入学资料,具体时间及要求请您关注盐田局通过盐田教育网、幼儿园、小学等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1年3月下旬。

四、学位申请分类方法

2011年,我区各校将首次实行分类派发学位政策,各校根据申请人的户籍、住房等状况将学位申请分类排序,依次录取。申请人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务必按以下分类,准确选择您所属类别。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A类:盐田户籍儿童;其父母在学校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提供其祖辈在学校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

B类:非盐田深圳户籍儿童;其父母在学校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提供其祖辈在学校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

C类:非深户儿童;其父母在学校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提供其祖辈在学校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D类:盐田户籍儿童;其父母在学校学区内合法租房居住(住单位房的,要提交①单位房产证或合法租赁合同、②单位证明和③街道或社区证明。以下E至I类住单位房的同此类)。

E类:非盐田户籍的深户儿童;其父母在学校学区内合法租房居住。

F类:非深户的独生子女儿童;其父母在学校学区内合法租房居住;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G类:非深户、非独生子女儿童;父母其中一方来深居住一年以上(即父母其中一方2010年4月1日前办理了居住证,不含4月1日);其父母在学校学区内合法租房居住;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H类:非深户、非独生子女儿童;父母其中一方来深居住半年以上(即2010年10月1日前办理了居住证,不含10月1日);其父母在学校学区内合法租房居住;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I类:非深户、非独生子女儿童;父母其中一方来深居住未满半年(即2010年10月1日后办理的居住证);其父母在学校学区内合法租房居住;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特别提醒: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的,如果有两户以上提供同一套出租房资料,学校将在适当的时间段进行家访,访后发现非真实居住或与就读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其就读资格。

五、学位安排原则

1.按地段免试就近入学(盐田外语小学派位政策在就近入学的基础上另行制定)。各校派位按A至I类顺序,依次录取。若符合资格的同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按父母一方居住证办理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凡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拟申请学校提交了齐全的纸质资料,取得了学校学位申请受理回执的均为有效申请,网上申请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或者到学校提交齐全的纸质资料的,不能保证其享有就近入学的权利。

3.未能在本学区录取的儿童,由教育科负责调剂到相邻的小学报名。

说明:本温馨提醒以2010年市教育局招生文件为依据,若2011年市教育局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盐田区教育局教育科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