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粤港自驾游或启动,可从深圳湾口岸开车去香港自由行(2)

□文件链接

●2010年4月7日,时任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和香港特首曾荫权分别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第五章第二条:“在确保海关实行有效监管、制定严格出入境查验登记核销制度的前提下,研究逐步扩大过境汽车指标,并以深圳湾口岸为试点,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探索一次性临时过境私家车安排。”

●2012年1月9日,在香港举行的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七次工作会议上,粤港双方确定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2012 年重点工作安排》。其中包括:“加快推进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实施准备工作,于2012 年3 月在深圳湾口岸启动试点,并逐步探索完善各项安排。”

(据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网页)

加快推进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实施准备工作,于2012年3月在深圳湾口岸启动试点,并逐步探索完善各项安排。”

——2012年1月9日出台的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2 年重点工作安排》

或先试点从港驾车入粤

昨日,记者从深圳湾口岸海关了解到,深圳湾口岸早已开始为粤港自驾游的往来车辆验放做准备,包括设置专用通道和指示标识,配备设备等。启动试点的时间初定在3月,确切时间尚待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的确定。

而据香港《大公报》等媒体报道,粤港自驾游第一阶段的试验计划,或先让五座位或以下的香港私家车车主,申请一次性特别配额,从香港驾驶汽车进入广东省。有消息称,最初的配额为每天50辆车,逐步增加到500辆,且在内地逗留的时间不超过7天;而内地私家车进入香港,则属于第二阶段试验计划,有待粤港双方在考察第一阶段成效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论证。但以上说法,都有待权威部门操作细则的最终敲定。

未来粤港互通更“有型”

一直以来,粤港跨境车牌的发放都受到严格管制,仅有符合资质的物流企业、投资内地的香港企业和部分政府部门等才可以申领。

2010年4月7日,时任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北京正式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中提出:“在确保海关实行有效监管、制定严格出入境查验登记核销制度的前提下,研究逐步扩大过境汽车指标,并以深圳湾口岸为试点,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探索一次性临时过境私家车安排。”

时间过去一年多,直到今年1月的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七次工作会议上,双方才以文件形式正式明确时间表,提出今年3月,在深圳湾口岸,启动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试点。

此次确定的具体计划,还包括:进一步扩大香港方面e-道过关的服务,2012年1月起分阶段在港方6个管制站扩展e-道服务,在罗湖和落马洲支线两个管制站率先推出,6月前扩展至深圳湾、港澳客轮码头及香港国际机场管制站等,文锦渡和落马洲管制站登记处及内地旅客e-道待改善工程完成后投入服务等内容。

交通和保险规定差异大

有内部人士透露,开放粤港自驾游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两地关于汽车保险的规定以及交通规则的差异等,需要谨慎操作、全面评估。

香港媒体消息称,跨境自驾游牌照的申请人需办理相关保险,其中香港司机要购买内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交强险),内地司机则要购买香港的第三保。香港媒体在报道中引述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的话说,政府会小心考虑两地口岸和道路网络的承受能力和其他因素,制定配额数量;两地政府在审批中会考虑申请人的交通违例纪录,只让有良好驾驶纪录的司机可自驾游往来两地,并会提醒两地驾驶者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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