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少儿与大学生医保政策:非深户少儿也可参保(3)

学生毕业后就业如何办理?

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未在我市大专院校继续参保,以及在我市大专院校毕业的学生,我局将按照学校录入并确认的毕业年度,在当年9月1日起停止医保缴费。已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未就业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参保手续。另外,如果学生提前就业的,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征收部门申请提前办理停保手续;或者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可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提前办理停保手续。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如何绑定就诊社康中心或医院?

由于社康并未全部配备儿科医生,因此,14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可以绑定一家社康中心或者绑定一家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满14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不属于儿科收诊范围,需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绑定就诊社康中心或医院的,不享受门诊待遇。

参保人可以直接到所要绑定其门诊就医的医院或社康中心进行绑定;或者登录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可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选择医院与社康的名称,办理绑定。

另外,参保人已经办理社保卡绑定银行账户的,也可到银行自动柜员机或者通过网上银行选择绑定门诊就医的医院。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门诊待遇有哪些?

少儿及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在绑定的社康中心或医院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下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上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120元。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1、第2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

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病情需要发生的门诊输血费,7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时可享受哪些待遇?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及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住院时按照其所住医院级别不同,住院起付线也不同,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费,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转诊转院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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