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次进出境旅客可携带的物品范围变窄

4月20日在罗湖皇岗深圳湾沙头角口岸执行 多次进出境旅客可携带的物品范围窄了深圳新闻网4月16日17时30分讯(记者 王海婷)4月20日起,一天多次进出境旅客将须走特别通道,特别通道将有专门标识引导,数量将根据海关当日实际流量进行调整。此政策将率先在深圳罗湖、皇岗、深圳湾、沙头角四个旅检口岸执行。另一客流量较大的福田口岸暂不执行。这是记者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4月16日召开的通气会上获悉的。

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一方面为有效防范利用旅客行李物品渠道进行走私的行为,一方面也将让一天非两次以上进出境旅客更加便捷地进出。

所谓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是指同一天内进境超过1次的进境旅客或出境超过一次的出境旅客(以下简称‘旅客’)。

随着内地与香港、澳门旅游、经贸交往日益频繁与深入,深圳口岸通关压力逐渐加大。据悉,深圳目前平均每天有约55万人次进出关,节假日可达70万人次。为规范口岸秩序,防范打击用旅客行李物品渠道开展走私商品的行为,海关决定对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进行分类监管。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今日发布公告明确了对一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物品的监管标准:旅客进境携带旅途必需物品,免征进口税;旅客进境携带超出旅途必须范围,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由旅客在进境物品放行前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税;旅客携带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出境物品应当按照进出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旅客进出境时携带有超出旅途必需范围的物品或者按照规定应当申报的其它物品,应当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主动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办理通关手续。旅客违反公告规定构成违规或走私行为的,海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于一天非两次以上进出境的旅客,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可携带的物品范围“少了”、“窄了”、“严格了”,“比如一天只出入境一次的旅客可携带烟酒入境,若旅客在一天内第二次入境将不可带烟酒。”

对于一天内多次出入境携带不同种类的自用商品的旅客,即使在合理数量范围内,也将被重点监管。

深圳海关就此次公告作出的名词解释:

“旅途必需物品”:旅客本人在本次旅行中必需的自用物品,主要包括旅客本人在旅行中必备的衣着、洗漱等日常生活用品,不包括非本人自用、馈赠他人或者以出售等商业行为为目的的物品。

“自用”:是指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出售或出租的,即非牟利性的。

“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进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境物品,可以委托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报关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03号令)办理。